短期商务访问和探亲旅游签证 (担保)
担保探亲类签证和担保商务类签证
从2000年7月1日开始
澳大利亚公民和永久居民从2000年7月1日起,可以正式担保探亲者访问澳大利亚。按照新担保类别探亲签证的规定,移民官员可以要求担保人提供保证金。
新担保类签证要求,在澳州的担保人必须保证被担保人遵守签证条件并按期离境。
新类别签证允许澳大利亚政府代表,地方市长及联邦、州,地区政府机构对给澳大利亚带来巨大商议利益的商务签证申请者提供担保。
如果需要,保证金必须在移民官对申请作出最终决定前在澳大利亚足额支付。担保金额根据每个申请的不同情况而在5,000至10,000澳币之间。如果需要保证金,担保者会被通知在何处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可在澳大利亚以外的地方交纳。
探访者须遵守包括不许工作在内的所有签证条件,并在规定的离境之日前离开澳大利亚。如果探访者没有遵守签证条件,担保人在未来5年内将不得担保这类签证而且所付保证金将被罚没。
这类签证同时有强制性不可延期停留的条件。
如果申请担保探亲类签证,48R申请表上有详细说明。您的澳大利亚担保人必须填写1149号表并随您的申请一起递交。